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

傻孩子(終)

黑黑沉沉的,伸手不見五指。我輕輕的關上大門,雙手亂舞往前方摸索著。鞋櫃、麻將台…有了,廚房的燈制在這兒。廚房在角落,一開了燈就能照到大廳去,又不會照得其他房間太刺眼,是很好的照明工具。我脫了鞋,走進廚房掛傘。誰料一個不小心,雨傘離開了手心,往地上掉下去。「噢!」彷彿是腳趾在喊痛似的,雨傘掉在腳上,手柄正好敲到腳趾,敲出了聲來。這應該是很痛的,我想。卻不覺得痛,因為有一處地方更痛。

離開了廚房,往大廳走去。一看,原來家裡沒有人。空洞洞的黑沉沉的空間,只有我。看向窗邊,模糊的燈光嘗試衝破鋁窗,卻連窗邊都沾染不到它的色彩。窗邊的電視機和沙發的輪廓順著記憶,開始慢慢地勾勒了出來。我在電視機和沙發的中間的桌子上,找不到手提電腦的蹤跡。窗外面應該可以看到很多人吧,我想。這應該是一個很平常的夜晚。街上的車會依然在走著,燈柱會仍然在那兒站著,天上的雲會仍然在俯視著。地球的水是會循環不息的從天上流到地上,又從地上回到天上的。我一生人中,能夠在不同時段、不同地點看到由同一滴水組成的雲嗎?
我想,它是一定存在的,只看我的運氣是否足夠碰到它。

我深深呼了一口氣,耳邊漸漸響起了王苑之的歌,「燈光熄滅了…音樂靜止了…口中的棉花糖…」
…………
……
比起看雲,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!我突然驚覺。



即便這樣,我還是喜歡她。
如果有神,我會跟衪祈求我能變得思想簡單一點、興趣豐富一點。
如果有神,我會跟衪祈求我能變得聰明一點、體貼一點。

但是我不信神。

我只信自己,還有身邊的人。我不想碰運氣。我會自己爭取我想要的,及她想要的,儘管這可能會吵架。我還記得我乘回家的列車前問她:「妳跟他試過吵架嗎?」她想了一會兒,細細說:「好像沒有…我跟他好像沒有試過吵架…」

不會吵架,有兩種原因。
一是兩人意見完全一致。這是不可能的。任何人產生這種感覺,只是他未接觸到意見不一致的地方。一般人會很享受這種平面關係。
一是兩人意見不一但是懂得包容。包容令雙方的意見能夠經過消化及了解,令雙方更加互相了解,關係會變得更立體。

我任何時候都是後者。我很樂意做後者,雖然後者的路更加難走,更加崎嶇,隨時可能會失足。但我不想做前者,因為那不是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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